2022年10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决定在前期6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至48个市(市辖区),其中就包括了湖北省黄石市。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黄石市以此次国家级试点为契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该市财政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台账,定期印发“工作进展情况简报”和“重点工作提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推进原则、重点工作、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从2023年至2024年,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普遍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并选择部分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应用。第二个阶段,到2025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两个阶段均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方案》明确了八项重点工作:(一)完善绿色建材技术要求。在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制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湖北省重点推广绿色建材星级标识产品应用,以及我市实际制定黄石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具体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二)发布绿色建材产品信息。依据《需求标准》,制定黄石市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准入监管。分批次动态发布符合《需求标准》要求或通过认证、评价的第三方检测的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目录。成立相关专家库和企业名录。(三)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应用。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建立绿色建材应用网页专栏,大力宣传绿色建材有关政策。从绿色建材信息登记、材料进场、统计分析等环节开展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试点项目绿色建材的使用情况,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信息公开。同时,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积极推进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绿色建材馆开发建设工作,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应用。(四)选定试点工程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覆盖;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分别从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在建工程项目中,原则上每类选择1-2个建设工程作为试点项目,采购人按照标准规范以及《需求标准》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并将采购绿色建材增量成本及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成本纳入工程造价核算。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五)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试点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等在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等阶段要严格执行《需求标准》,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提交《承诺书》。项目立项阶段,要将《需求标准》有关要求嵌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招标采购阶段,要将《需求标准》有关要求作为工程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以及合同文本的实质性要求,要求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采购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施工阶段,要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单位落实绿色建筑要求,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履约验收阶段,要根据《需求标准》制定相应的履约验收标准,并与现行验收程序有效融合。通过验收的项目可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六)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要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七)加强绿色金融支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措施,发展绿色金融,督导金融机构对接绿色建材等项目融资需求,做好融资等服务,促进建筑品质提升;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政府采购绿色建材的金融支持,确保符合标准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贷款纳入人民银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黄石银保监分局要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绿色建筑项目融资特点,推动绿色金融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和风险管理水平。(八)加强绿色建材采购管理。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涉及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项目建设单位要探索实施对通用类绿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绿色建材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归集采购人的绿色建材采购计划,开展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的绿色建材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采购。要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所有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项目均可进入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出具所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
同时,《方案》还细化了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市审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